换工作需要向入管局申报吗?就业签证的“所属机构申报”与就劳资格证明书
撰稿:SUMIMOTO 株式会社编辑方针
在日本工作的外国人换工作时,常会担心:要不要重新办签证?该去哪里交什么材料?其实,手续取决于新工作的内容。
本文整理持就业类在留资格者换工作时的基本手续。个案情况不同,最终请向出入国在留管理厅或行政书士等专业人士确认。
换工作后,首先要申报什么?
持就业类在留资格的中长期在留者,离开原单位(所属机构)或与新单位签订合同时,须在当日起14天内向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申报。可以通过电子申报系统、邮寄或窗口办理。
如果新工作属于现有在留资格所允许的活动范围,原则上不需要办理在留资格变更许可。但如果忘记申报或做虚假申报,可能受到处罚,也可能影响下次续签。
相关法令
- 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 第 19 条之 16
- 中长期在留者在所属机构变更或合同终止等情况下,须在14天内申报。
- 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 第 19 条之 2
- 就劳资格证明书是根据本人申请,证明外国人可从事的就业活动的文件。
- 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 第 20 条 第 1 项
- 需要从事现有在留资格以外的活动时,须获得在留资格变更许可。
- 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 第 22 条之 4 第 1 项
- 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以上不从事本来的活动,可能成为在留资格被撤销的对象。
不同的换工作情形,手续有何不同?
手续取决于新工作是否在现有在留资格的范围内。下表是基本情形,具体判断因职务内容和合同内容而异。
换工作情形与手续(参考)
| 情形 | 所需手续 | 补充 |
|---|---|---|
| 在同一在留资格范围内换工作 | 14天内提交所属机构相关申报 | 也可自愿申请就劳资格证明书 |
| 工作内容变为其他在留资格的活动 | 提出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 | 获得许可前不要开始新工作 |
| 仅离职,下一份工作未定 | 离职后14天内申报 | 注意连续3个月以上不活动的情形 |
| 做副业、兼职 | 可能需要资格外活动许可 | 针对超出本业在留资格范围的有偿活动 |
本文要点数字
- 所属机构申报期限
- 14天内
- 不活动期间的参考
- 3个月
- 主要手续种类
- 2类
自变更、离职或签约之日起
可能成为撤销对象的期间
申报与变更许可申请
要不要办就劳资格证明书?
就劳资格证明书,是入管局出具的、证明您在新单位的工作属于现有在留资格所允许活动的文件。办理属于自愿,并非义务。
持有它,有时可以降低下次续签时因“新工作是否在资格范围内”而审查拖长的风险。当职务内容与之前相比变化较大,或对是否符合资格没有把握时,值得考虑。
不过,签发需要审查时间,可能赶不上入职日期,请与新单位商量后推进。
换工作会如何影响续签审查?
换工作后的在留期间更新,入管局会确认新单位的活动内容、合同内容、报酬水平和公司稳定性等。建议从换工作时起,就整理好雇佣合同、说明职务内容的材料和公司资料。
另外,续签前如果没有提交所属机构申报,审查中可能被指出。申报回执请妥善保管至续签申请完成。
常见疏漏与对策
✕换了工作,14天过去了才发现没有申报。
→发现后立即补报,并准备好说明延迟的原因。
✕职务内容超出资格范围,却没有办变更许可就开始工作。
→工作内容改变时,开始前先向入管局或专业人士确认,必要时申请变更。
✕离职后空档期拖长,超过了3个月。
→尽早确定下一家单位,或就情况向入管局咨询。
✕没有保管雇佣合同和任命书,续签时材料不足。
→换工作时整理好合同、任命书和工资单,并保存副本。
换工作时检查清单
- 已确认离职日和入职日
- 已计划在离职、入职后14天内完成申报
- 已确认新工作在现有在留资格范围内
- 已按需考虑申请就劳资格证明书
- 已保管雇佣合同和任命书等材料
- 已确认在留期限和下次续签时间
常见问题
- Q. 申报可以在线办理吗?
- A. 有些申报可以通过电子申报系统办理。使用系统可能需要事先注册,请参考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的说明。
- Q. 下一份工作还没定,可以先辞职吗?
- A. 辞职本身可以,但必须在离职后14天内申报。无活动期间连续3个月以上,可能成为撤销对象,请留意时间。
- Q. 在同一家公司内换部门也要申报吗?
- A. 同一所属机构内的调动,一般不属于申报对象的情形较多,但职务内容变化很大时,建议向入管局确认。
- Q. 换工作会影响永住申请吗?
- A. 工作年限和收入稳定性可能成为审查内容。如果计划申请永住,建议就换工作的时间点咨询专业人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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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考资料与出处
本文为发布时的一般性信息,不构成针对个人情况的法律、税务或投资建议。本文借助生成式 AI 撰写。编辑方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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